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查中,发现50批次面膜类化妆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不合格产品均检出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曲安奈德、曲安奈德醋酸酯、倍他米松双丙酸酯、倍氯米松双丙酸酯、倍他米松戊酸酯等糖皮质激素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类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上海市和广东省食药监管局正在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核实情况后责令企业立即停产,督促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多次在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食药监总局同时要求各地督促商业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药品监管部门。各地下架封存和查处情况,由省级食药监管部门于11月20日前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
今年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针对防晒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类和宣称祛痘/抗粉刺类等四大类非法添加风险较大的化妆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目前,已陆续发布了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防晒类、面膜类不合格和问题产品信息,其他不合格产品信息将陆续发布。当前我国化妆品生产亟待标准质量升级,生产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化妆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大不合格产品信息曝光力度,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使用化妆品。